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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批发市场保安殴打致死女友获赔15万

来源:东莞看守所律师   网址:http://www.dglawkss.com/   时间:2015-10-31 15: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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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仅为一双鞋,小魏和摊主起了争执,随后赶来为女友小魏讨说法的马超,被动物园京鼎大厦东鼎服装批发市场多名保安持棍棒打死。5名保安在2007年9月获刑,而小魏的经济赔偿直到最近才终审落槌,一中院判决京鼎大厦赔偿小魏医疗费等15万元。

  事件 为女友讨说法被殴致死

  小魏回忆,2005年12月19日,她与女伴在动物园东鼎服装商品批发市场买鞋,因价格问题与摊主起了争执,自己的腿被踢青。男友马超来讨说法时,在市场9楼的保安部内被多名保安打倒在地,送到医院21天后去世。

  西城法院审理认定,孙某、刘某等5名保安员,持钢管等物殴打马超致其颅脑重度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孙某等人犯故意伤害罪,分别判处7年至12年有期徒刑。

  起诉 非合法妻子女友诉讼被拒

  此案发生后,小魏向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诉状,要求京鼎大厦和孙某等打死马超的保安,共同赔偿死亡赔偿金、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共计100余万元。小魏表示,事发后市场没人联系他们,而马超是个孤儿,所以其医疗费13万多元都是她和朋友凑的。

  法院认为尽管小魏与马超早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因她不是马超合法妻子,因此拒绝受理小魏的诉讼。

  终审 救治费用应由责任方赔偿

  2007年10月,小魏再次就民事赔偿提起诉讼,要求京鼎大厦、孙某等五名保安赔偿救治马超花去的医疗费等15万余元。

  一中院审理认为,京鼎大厦雇用的保安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将马超伤害致死,京鼎大厦应承担相应责任。小魏虽与马超没有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但其为救治马超支付了相应费用,京鼎大厦、孙某等五人应赔偿其经济损失。据此,一中院终审判决京鼎大厦给付小魏医疗费等15万元,孙某等5人对此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律师说法

非亲属也可提民事索赔

  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张起淮律师表示,按照法律,作为刑事附带民事的原告必须是马超的亲属,但马超是孤儿,小魏又没有取得法律上的妻子身份,的确没有权利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这种情况下,作为原告的可以是养育过马超的福利机构或是其监护人,但需要证据。“这方面中国暂时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是一个空白”。

  随后小魏提起民事赔偿被受理,是因为民事索赔在民庭审理,这时不管她和马超是否亲属关系,只要她付出了医药费,责任方就应该赔偿她,但不能要求精神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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