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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公安工作纲要

来源:东莞看守所律师   网址:http://www.dglawkss.com/   时间:2015-09-07 15: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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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五”公安工作纲要 (1996年3月3日公安部印发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和中央政法委员会对“九五”政法工作的部署,公安部制定《“九五”公安工作纲要 》

一、“九五”公安工作面临的形势(1)“八五”期间,全国公安机关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在对敌斗争、打击犯罪、治安管理、法制建设和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艰巨繁重、富有成效的工作,有力地维护了社会政治的持续稳定,保持了社会治安的总体稳定。尤其重要的是,各级公安机关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公安工作的决定》(中发〔1991〕19号文件)的要求和第十八次全国公安会议的部署,不断深化了对敌情和各种治安问题变化趋势的认识,积累了在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快经济发展新形势下对敌斗争、防范打击犯罪、管理社会治安和加强队伍建设的一系列成功的经验。“八五”期间形成的稳定局面,创造的成功经验,为进一步做好“九五”公安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国际形势变化的主流和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为“九五”公安事业的进步提供了有利的条件--国际形势趋于缓和,良好的周边环境可望继续保持,经济因素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我国的国际地位不断提高,将为我们更加主动地同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斗争提供有利的外部环境--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将为保持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提供基本条件,也将为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奠定比较雄厚的物质基础--全党对改革、发展、稳定三者关系认识的逐步深化,各级党委、政府更加重视、支持公安工作,将为公安事业的发展提供政治上、组织上的保障--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共同进步,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各项社会政策的不断完善,有利于缓解社会矛盾,减少诱发违法犯罪的因素遏制社会丑恶现象,也将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创造更好的社会条件--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加强和经济、社会生活各个方面法制化水平的提高,以及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将为公安工作提供良好的执法环境公安机关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的有利条件,按照形势发展提出的更高要求,全面推进各项公安工作,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多我更好的服务,进一步提高社会稳定的程度和社会安全的质量,使之与我国社会发展的水平相适应(3)“九五”公安工作面临的严峻挑战--在对敌斗争方面,我们仍面临着国际上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西方国家中的反共反华势力继续对我实行“西化”、“分化”战略图谋的压力,面临着国际范围内民族、宗教问题特别是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泛突厥主义对我冲击的压力,面临着境外各种腐朽文化和社会思潮对我渗透影响的压力。境内外的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活动趋向内外呼应,横向联合,以商养政,宣扬反动政治理论,向我内部渗透利用民族、宗教和其他社会问题进行捣乱和破坏,围绕港澳回归和台湾问题与我斗争。民族分裂主义分子将变换手法,加紧分裂活动。邪教和封建迷信活动在基层政权比较薄弱的农村地区时有反复,危害局部地区的社会稳定--实行国民经济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在解决我国经济及社会发展的一些重大问题的同时,势必触及一些社会深层次问题,各种社会矛盾可能比较突出,相当一部分群众和领导对各种风险的承受能力还不强。果断妥善地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及其引发的突发事件,防止各种社会问题相互影响产生共振造成局部地区的社会动荡,将成为日趋艰巨、繁重的任务--社会治安仍将是社会热点问题,刑事案件总量呈增长之势,犯罪的组织形式和手段方法将出现新的变化,治安管理也面临更多的新情况、新问题。持枪犯罪、严重经济犯罪、毒品犯罪、有组织犯罪(包括黑社会犯罪)以及卖淫嫖娼等社会丑恶现象,将成为危害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的突出问题。随着中西部的开发东部地区已经出现的治安问题可能更多地在中西部地区反映出来。治安严峻的局面将持续一个较长的时期--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公安队伍也面临着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和侵蚀,公安执法工作面临诸多消极因素的冲击公安机关必须充分看到面临的各种严重挑战,尤其要看到各种治安问题的严重性,增强忧患意识,居安思危,以高度的历史责任感,做好应付复杂局面的思想准备和工作准备,牢牢把握各项工作的主动权(4)全面推进“九五”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必须大力解决一些影响公安工作全局的突出问题。一是思想观念滞后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

二是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日趋开放、活跃的社会生活;三是公安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适应日趋复杂繁重的任务;四是基层基础工作薄弱,治安防范能力不强;五是公安法规体系尚不完备,执法水平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六是公安经费、装备保障机制不健全二、总体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5)1996年至2000年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迎接新世纪的重要历史时期,全国公安机关必须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努力达到以下目标--维护社会政治大局的稳定,及时挫败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破坏活动,果断、妥善地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防止形成影响局部或全局的社会动荡;保持社会治安秩序的平稳态势,降低重大刑事案件的上升幅度,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为“九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更加安定的社会环境--初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适应的公安工作运行机制;初步建立起与《人民警察法》相配套,符合公安机关性质、任务要求,充分体现人民警察特点的一整套队伍管理法规和规章制度;初步建立起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协调,符合事权划分基本原则,有利于公安机关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的警务保障机制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政治稳定、驾驭社会治安的能力有显著提高,队伍的整体形象和警民关系出现新的面貌(6)为实现上述总体奋斗目标,全国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要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领导下,毫不动摇地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坚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以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为目标,继承和发扬公安工作的优良传统,丰富和发展以往的成功经验,落实严打、严管、严防、严治的要求,锐意进取,加大公安改革力度;严格执法,增强公安工作的法制化水平;抓住机遇,加快公安自身建设。积极促进公安机关在思想观念、警务方式、队伍建设上更好地适应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大力提高整体战斗力,确保“九五”各项公安工作任务的完成(7)在今后五年和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公安机关必须矢志不渝地贯彻以下指导方针第一条方针,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要在为经济建设的服务中,进一步确立自己的位置,发挥自己的职能,明确各项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根据国家和各地经济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战略布局,不断调整公安工作的着力点,维护良好的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保卫经济建设,并通过加强和改善公安行政管理工作,努力为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提供更多更好的直接服务。第二条方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维护中央的权威。各级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要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定政治立场,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事关方向、原则、全局的问题上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做好随时接受任何政治风浪考验的充分准备,以实际行动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捍卫社会主义制度第三条方针,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作为一项长期的和经常性的任务,置于公安工作的首位。在今后五年国际形势不断变化和我国经济体制发生根本转变的历史条件下,公安机关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担负起自己的重大责任,高度重视防范和打击各种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斗争,高度重视改革、发展过程中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不断提高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能力第四条方针,必须把严厉打击和积极防范刑事犯罪有机结合起来,对社会治安实行综合治理。打击犯罪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首要环节。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犯罪增多的情况下,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打的思想,不断增强打击的力度,狠狠打击各种刑事犯罪活动。要把集中统一行动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把严打的思想贯彻到日常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中,切实提高集中统一行动的针对性、实效性,及时发现犯罪、严惩犯罪。要把严厉打击和积极防范有机结合起来,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深入研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流动人口犯罪的措施,大力推进社会治安防范控制网络的建设,努力减少犯罪的发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解决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途径,是社会主义优越性在治安工作上的充分体现,公安机关作为社会治安的主管部门,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居于特别重要的地位。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职能作用,积极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的落实第五条方针,以改革促发展,以改革求进步。在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实行根本性转变,社会生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下,公安工作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迈出新的步伐,必须加大自身的改革力度,改革不适应新情况、新任务的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努力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安工作第六条方针,严格执法,热情服务。严格执法是公安工作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把法制精神贯穿于各项公安工作之中,对法律负责用法律规范一切警务活动,坚决抵制地方保护主义和人情干扰、金钱诱惑对公安执法活动的影响,防止和纠正执法活动中的随意性,严禁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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