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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观厌世虐杀儿子弃尸扬言带着儿子一起走

来源:东莞看守所律师   网址:http://www.dglawkss.com/   时间:2016-09-14 11: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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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律师网转载报道 一男子身为父亲,不好好教育儿子,却悲观厌世,对于儿子,动不动就打骂,无故体罚,对孩子拳打脚踢。记者近日从中山市检察院获悉,“毒父虐子致死”案已一审判决,被告人陈某坤以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死缓。

  在小榄务工的被告人陈某坤性格孤僻、脾气暴躁,长期家庭不和,儿子一岁时离异,从儿子陈某三岁起,便经常无故体罚及殴打孩子。2011年11月30日晚,被告人陈某坤又无故要求儿子陈某在其租住的小榄某出租屋外罚站至凌晨,接着将其带回出租屋,对其拳打脚踢,并将刚煮沸的开水泼向孩子背部,导致孩子腰背部深度烫伤,烫伤面积大于体表的10%,用书包猛击孩子胸腹部,导致陈某心、肝、肺多器官受损破裂,发生休克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随后,被告人陈某坤更是残忍地将儿子遗体腹部用菜刀剖开,并弃尸厕所。

  检察院表示,案件发生后,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对被告人的恶行感到极其愤慨,要求严惩凶手。经快速审查,中山市检察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对被告人陈某坤予以批捕并迅速提起公诉。鉴于该案案情敏感,社会影响大,该院邀请了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到庭观摩。经审理,一审法院采纳该院指控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陈某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供述本打算杀子后自杀

  2011年12月5日上午,小榄镇竹源潮源路某商铺发现一男童尸体,死于他杀。其父陈某坤有重大嫌疑,当天被刑事拘留。

  据警方介绍,案发前几天就接到附近群众报警,反映陈某坤当街殴打孩子。出警人员赶至现场后对陈某坤予以制止,并对其进行了教育和警告。小榄镇妇联工作人员表示,2011年8月和去年3月,社区曾多次反映陈某坤殴打儿子的情况。镇妇联已多次调解,并帮助孩子治伤,陈某坤曾答应不再打孩子,但后来又反复施虐。妇联曾考虑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成功办理。

  案发当晚,陈某坤在其租住的小榄镇一出租屋内,再次无故向儿子施暴,将半锅刚煮沸的开水泼向其儿子背部,又用钝器猛击孩子胸腹部,使他心、肝、肺多器官受损破裂。在被害人因发生休克及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几天后,陈某坤“出于好奇”残忍地将儿子遗体腹部用菜刀剖开,并弃尸厕所。

  经有关部门鉴定,陈某坤并未患有精神方面疾病,但有悲观厌世的情绪。在提审过程中,陈某坤态度非常不好,当被问到杀害儿子的动机时,陈某坤称,他感觉生活没有意思,想要带着小陈一起死。据陈某坤供述,他原本打算杀死小陈后自杀,但是没有成功。

  东莞律师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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