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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网络诈骗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东莞看守所律师   网址:http://www.dglawkss.com/   时间:2022-06-28 09:0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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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快速发展,许多不法分子开辟违法犯罪的新土壤。其利用网络的虚拟性和匿名性,大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那么,进行网络诈骗怎么追究刑事责任?接下来由小编为您解析这一相关方面问题,如果您还有什么其他问题的话,欢迎到本站相关专业的律师进行专业领域的问题解析。

 

                                 

  一、网络诈骗如何处罚

  1、网络诈骗一般是涉嫌诈骗罪。

  2、行为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二、在我国网络诈骗8万判多少年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第一条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案例:

  2013年3月,李某、吴某成立商贸公司,纠集邹某、邓某等数十人组成诈骗集团,利用电话销售方式冒充北京相关医院医生、教授、专家骗取患者信任,引诱患者购买没有疗效的“治疗仪器”、“药品”,并在部分患者后续联系时,伺机再次诈骗。邓某某等人还通过网络购买患者个人信息交给集团成员实施诈骗。2013年3月至2015年12月11日,以李某为首的诈骗集团共计诈骗9036人次,骗取款项计3565.62715万元。

  【判决】

  李某、吴某某等人通过电信网络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诈骗罪。李某、邓某某等人使用非法手段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用于诈骗犯罪,情节严重,已构成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据此,对李某以诈骗罪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邓某某等人十五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典型案例2 利用网购诈骗132余万元获有期徒刑13年

  从上面内容可以知道,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如果有什么问题,您可以找相关律师帮忙处理,以上就是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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