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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司法考试刑法仿真练习题

来源:东莞看守所律师   网址:http://www.dglawkss.com/   时间:2016-12-15 11:1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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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是司法考试中最为重要的科目之一,每一个知识点都可能成为考题。为了帮助大家更好地复习刑法,法律教育网特别提供刑法的仿真练习题,供您参考。  第一讲 刑法概说  〖考点归纳〗  1.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  2.刑法的解释。  立法解释的限制;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具体解释方法与目的解释。  3.罪刑法定原则。  思想基础: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具体内容:形式的侧面与实质的侧面。(1)法律主义(成文法),行政法规与规章、习惯法、判例不能成为刑法的渊源;(2)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事后法(禁止溯及既往);(3)禁止不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4)禁止绝对不定刑与绝对不定期刑;(5)明确性要求(明确性具有相对性:立法与理论的合力);(6)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7)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3.刑法的管辖权。  (1)国内犯:属地原则(旗国主义为补充)。犯罪地的确定;属地原则的例外。  (2)国外犯: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  〖模拟题〗  【例1】下述案件说法正确的是( )  A.甲与乙没有共谋地同时向被害人开枪,其中一发子弹导致被害人死亡,但查不清楚是谁射出的子弹。甲乙都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B.丙与丁共谋杀害被害人,同时向被害人开枪,其中一发子弹导致被害人死亡,但查不清楚是谁射出的子弹。丙丁都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  C.张三与李四没有共谋的伤害被害人,导致被害人轻伤。事后证明只有一人的行为导致其轻伤,但查不清楚谁的行为导致其轻伤。张三与李四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  D.甲、乙两人分别住在3楼和4楼。两人都往窗外扔了一个大西瓜,结果把碰巧从楼下经过的萧某砸死,但不能证明是谁扔的西瓜将其砸死。甲与乙两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例2】关于罪刑法定原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缩小解释方法本身并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根据缩小解释方法得出的解释结论一定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的要求。所以,刑法第238条组织他人卖淫罪中的“他人”可以缩小解释为女性。  B.刑法是其他法律的保障法和补充法,因此刑法的适用具有谦抑性,即应当遵循有利于行为人的原则。换言之,在解释刑法的时候,应当按照有利于行为人的角度解释,从而得出有利于行为人的解释结论。罪刑法定原则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类推解释、允许有利于行为人的溯及既往等就是这一思路的体现。  C.刑法分则的部分条文对罪状的描述需要根据其他法律或者刑法其它条文加以补充,这种立法体例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对明确性的要求。  D.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不允许在事后减少犯罪构成要件从而增加犯罪可能性,也不允许改变刑事证据规则,从而事后能够以较少或较简单的证据作为定罪根据。  【例3】关于刑法的解释,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刑法第261条遗弃罪中的“负有扶养义务”的人,解释为既包括家庭成员,也包括负有扶养义务的其他人,属于扩大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B.刑法第241条第2款:“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236条(强奸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其中的“性关系”应解释为仅指性交行为。这是一种缩小解释,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将正在使用中的运钞车解释为金融机构属于扩大解释,将自动取款机解释为金融机构也属于扩大解释  D.刑法第315条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有下列破坏监管秩序行为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的“罪犯”解释为包括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属于扩大解释  E.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的“证人”解释为包括被害人,属于当然解释。  F.将抢劫罪加重情节“持枪抢劫的”中的“枪”解释为真枪,不包括假枪和仿真手枪,属于限制解释。  G.将走私弹药罪中的“弹药”解释为包括各种能组装并使用的弹头、弹壳,属于扩大解释。  H.刑法第99条规定:“本法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但第63条规定中“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中的“以下”不包括本数。这属于体系解释。  【例4】关于刑事管辖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美国人甲乘坐中国国际列车前往俄罗斯。列车进入俄罗斯国境后,甲在车上杀死了一个日本人。我国对此案没有刑事管辖权。  B.日本人A在菲律宾劫持了该国警用飞机飞往越南。后来A进入我国,我国对此案具有管辖权,适用普遍管辖权原则。  C.老挝人丙要杀害越南人,子弹穿越中国领土打死越南人。我国对此案适用属地管辖。  D.A、B、C、D等十人谋划到中国杀人,只有一人入中国境内实施犯罪被抓。我国对此案适用属地管辖。  E.美国人丁欲杀死中国人,从美国寄有毒的信件,在中国海关信件被扣。我国对此案适用属地管辖。  F.中国人戊在美国私自开拆、毁弃美国人汤姆的大量信件,情节严重的。我国对此案适用属人管辖。  G.意大利人汤姆,杀害在该国的中国人。我国对此案适用保护管辖。  H.M国某跨国集团公司派驻中国区总裁费力普非法获取我国国家秘密,并提供给M国情报部门。对于此案,我国只能适用外交途径解决。  【例5】关于属地原则的例外情形,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不适用中国刑法。  B.发生在港澳台地区的犯罪,不适用我国大陆刑法。  C.特别刑法有规定的犯罪,不适用刑法典。  D.民族自治地方可以由自治区或者省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的特点和刑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施行,从而不适用中国刑法典部分条文。  第二讲 犯罪概说与犯罪的客观成立条件  〖考点归纳〗  1.犯罪的特征。  文理解释与论理解释的差别。  2.实行行为与危害行为。  (1)危害行为具有有体性(言论与发表言论)、有意性(反射动作、睡梦中的举动)、有害性(法益侵犯性)三个特征。  (2)实行行为的判断标准:形式上符合客观构成要件,而且具有法益侵害的紧迫性;类型性的法益侵害行为。  3.不作为犯罪。  (1)作为与不作为的竞合与结合。  (2)不真正不作为的成立条件:  作为义务的发生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职务要求;先行行为(正当防卫行为除外)引起;法律行为引起。  作为可能性。  结果回避可能性。  (3)不作为与作为具有等价性(持有是作为的一种方式)。  4.行为对象。  行为对象、组成犯罪行为之物、犯罪孳生之物、犯罪报酬、犯罪工具。  5.危害结果  (1)危害结果的概念  危害结果与法益侵犯。  侵害犯与危险犯。  (2)结果加重犯。  实施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对基本犯罪具有故意或者过失,对加重结果至少有过失;刑法就发生加重结果加重了法定刑。  6.因果关系理论。  (1)采取条件说,即实行行为与结果之间存在着没有前者就没有后者的条件关系时,前者就是后者的原因;  (2)同时采用禁止溯及理论,即当一个行为或者事实独立地导致了结果发生时,就应当将结果归责于该行为(或归属于该事实),而不能追溯至先前条件;  (3)某些犯罪要求行为具有特定的发展过程。  7.构成身份。  8.违法阻却事由  (1)正当防卫。  1)成立条件:不法侵害,正在进行,防卫意识,防卫对象,限度条件(防卫过当)。特殊防卫。  2)特殊问题:防卫装置,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防卫挑拨,斗殴,偶然防卫  (2)其他违法阻却事由。  紧急避险。法令行为。正当业务行为。被害人承诺。自救行为。  〖模拟题〗  【例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立法解释的效力与法律相同,所以,立法解释可以作出类似法律拟制的解释结论。  B.立法解释与司法解释不存在溯及力问题,所以不应当采取从旧兼从轻的原则。  C.实施安乐死的行为虽然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但应根据刑法第13条的但书(“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宣告无罪。  D.构成要件具有法定性,构成要件要素都是刑法明文规定的,所以,只要是刑法没有明文规定的要素,就不可能成为构成要件要素  【例7】关于构成要件要素的说法,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属于主观要件中目的的内容;骗取出境证件罪中“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使用的”,属于客观要件中行为的内容。  B.猥亵儿童罪中“儿童”属于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猥亵”属于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  C.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罪的成立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但这一目的属于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  D.行贿罪中关于“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规定,属于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不属于法定减轻处罚情节。  【例8】甲意图杀死将要来访的乙,事先准备毒饮料至于书架,不料在乙来访之前甲女丙误当饮料喝下而死亡。关于本案,说法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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