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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修改刑事证据法建言献策

来源:东莞看守所律师   网址:http://www.dglawkss.com/   时间:2016-09-14 11: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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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部刚刚出版的专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条文、释义与论证)》引起笔者的兴趣,仔细翻阅一遍后,觉得此书分量很重,颇有新意。  大家知道,证据是诉讼的灵魂。在刑事诉讼中,无论侦查、起诉、审判和辩护,都是围绕证据问题进行的。我国现行证据制度尚不健全,理念比较滞后,不能适应刑事司法的需要。近几年来,法学界和实务部门的专家强烈呼吁:应通过立法改革和健全我国的刑事证据法。  基于这样的考虑,由陈光中教授主持的中国政法大学刑事法律研究中心组织部分国内知名的刑事诉讼法学与刑事证据学专家做了长期、系统的专门研究,历时四载,数易其稿,终于草拟了一部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  我认为这部专家拟制稿有以下特点:  一、内容完备。该稿分为三编。第一编为通则;第二编为证据种类;第三编为刑事程序中证据的收集和运用,共182条,对刑事证据规则作了较为详细、明确、具体的规定,每条都加以解释和论证。应当说它是一部较为完整且便于操作的刑事证据法草稿。  二、体现了五大理念。专家拟制稿第一条开宗明义,保障人权,实现司法公正,提高诉讼效率“。概括来说,体现了五大理念:人权、秩序、公正、真实、效率。这五大理念,正是现代法制文明的核心内容,是刑事诉讼应当追求的基本价值目标。  三、立足中国国情与借鉴外国经验。西方国家的证据规则,有不少内容反映了人类法制文明发展的成果,反映了刑事司法活动的客观规律。这部专家拟制稿,较好地贯彻了立足中国国情与借鉴外国经验相结合的精神,既不保守,又不冒进,称得上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刑事证据法。  四、面向世界,与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相协调。中国作为一个在世界上有重要影响的大国,对于已经批准、加入或接受的国际条约负有在国内贯彻执行的义务。专家拟制稿注意了使证据规则与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相协调。在总则中明确规定:当国内法律与国际条约相冲突时,采取“国际法优先”的原则。此外,专家拟制稿还吸收了联合国刑事司法准则明示的最低标准,例如无罪推定原则、直接言词原则、禁止酷刑原则、有限度的沉默权、律师帮助权、禁止双重危险,等等。  由于这部刑事证据法的专家拟制稿是由部分专家草拟的,只是学者的建议,肯定会有一些不尽完善与值得商榷之处,但它毕竟为国家立法机关提供了一个可资参考的蓝本。最近修改刑事诉讼法已被列入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五年立法规划。刑事证据法专家拟制稿的出版,可谓恰逢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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